大家都知道九份民宿,酒後駕車是嚴重違法行為,醉酒駕車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。但是漢中市南鄭縣有一位鎮幹部有些不以為然,喝酒後不但開車,肇事後還當街罵人、毆打交警,顯然是把法紀二字拋到了九霄雲外。(10月5日西部網)
  不論是“級別和你們市長一樣高,你們算個屁”的深圳海事局黨組林書記,還是“我是縣委書記,是一把手,老子不怕!”的長沙望城縣委書記王武亮,抑或者是“侮辱毆打一女子,致租屋其受傷住院”的福建省漳州市安監局副局長嚴建國,現在酒後幹壞事或口出狂言的官員可謂是不在少數。而漢中市南鄭縣的這位鎮幹部,不但涉及酒後駕車,還當街罵人、毆打交警,其性質應該更為惡劣。
  或許,許多酒後幹壞事或口出狂言的官員在接受調查處分時,會把責任推到酒上,稱是當時喝醉了,稀里糊塗的,不曉事理租屋網。但是,千萬不要以為,一個人喝醉了酒幹了壞事就跟自己平時的所思所想無關。酒只不過是催化劑,只會把你腦中的“潛意識”更“真”、更“直接”的暴露出來。試想,如果這位鎮幹部平時不是囂張張狂慣了,又怎麼會對酒後駕車的禁令無動於衷?又怎麼會張狂當街罵人、毆打交警?
  一個人過於張狂囂張,必然有底氣支撐。那麼這位鎮幹部囂張張狂的底氣又來自哪裡?——來自錢與權!有些人,一有錢便目空一切,不可一世,以為有錢真的能夠使“鬼推磨”,以為錢真的可以買通一切,是萬能的。毫無疑問,這位鎮幹部就是這樣的人。這從他“一聽要叫交警、叫120就惱了,就說老子有的是錢怎麼怎麼的”的表現便可以得到驗證。不過有巢氏房屋,倘若如果只是有錢,沒有權力作後盾,恐怕還不至於囂張如斯。正是因為一手握錢,一手握權,雙重迭加的“壯膽”效應,才會讓這位鎮幹部敢對交警“破口大罵,拳打腳踢”。
  由此,我們有理由再追問,誰又給了這位鎮幹部囂張張狂的本錢?顯然,是那些失察甚至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”的msata監察監督部門給的。別的不說,單就拿這位鎮幹部的有錢開刀,他那麼有錢,錢從何來?根據官員有錢的一般規律,錢要麼就是貪污來的,要麼就是借權生錢。這位鎮幹部在位不是一兩天,平時經常炫耀他有錢,有關監察監督部門為什麼不去查查他的經濟問題呢?
  俗話說“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”,如果這位鎮幹部不是平時張狂炫耀慣了,習慣成自然,又怎麼會有酒後駕車的囂張和花錢擺平一切的意識?如果不是有關監察監督部門對他平時的行為放任自流,又何來他酒後駕車的張狂與炫耀?現在酒後狂妄或口出狂言的官員層出不窮,有關監察監督部門是不是也該反思檢討一下?
  文/葉建明  (原標題:“醉酒駕車”的鎮幹部何以如此狂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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